各旅游企业:
6月下旬,省委、省政府将来青督查贯彻落实鲁发〔2008〕17号文件精神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。根据青岛市旅游局相关要求,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领导重视,认真搞好自查
本次督查由省委、省政府32个部门共同参与,对各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。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,认真进行安全工作自查,对安全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制度、机制和成果,要认真总结,建立档案。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,限期进行整改。
二、明确责任,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准备工作
各旅游企业要认真准备,明确责任,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资料。档案资料要于2010年6月10日前备齐,青岛市委、市政府将进行抽查。在省委、省政府督查中被扣分的单位,要向胶州市委、市政府作出说明,问题严重的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,并严肃处理。
三、注重实效,全面推进旅游安全工作
要把迎接贯彻省委、省政府督查与深化“打非、治违、抓责任”结合起来,与推动当前工作结合起来,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,不断提升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水平,促进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。
胶州市旅游局
二0一0年六月七日 |